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年。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续签。公司有补贴吗?如果是,公司将要求员工先续签合同,并签署辞职表。这违反劳动法吗?如果不续签合同,主管不断要求员工签署合同,称公司规定会给员工造成心理和精神压力。我们如何用劳动法保护自己?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7 13:1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如果发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按照您的叙述,您可以得到1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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