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5年3月进入该公司工作。根据2016年10月的公开要求,原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并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到目前为止,公司必须终止与我们的劳动关系,这涉及到赔偿。据说它只对原公司的员工进行补偿,但对于成为第三方的员工,我们没有任何补偿。如果薪酬只是上一年平均月薪的一年零一个月,那么其他一切是否都不合理?在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这不合理吗?如果他们单方面终止合同,我们能要求每月双倍的赔偿吗

2022-08-17 13: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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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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