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朋友和几个朋友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制定章程的时候我朋友他们需要写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8-08-01 06:0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 关于公司注册,注册资本有关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金额

    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需要尽快减资;

    2、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一定要在汇款时注明“某某投资第三,不到 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本公积”增资。

    3、初创注册资本的限额

    你注册资本实缴已经没有最低限额,且注册资本认缴也没有最高最低的限额。但是实缴注册资本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认缴的注册资本也不要把自己写成“亿万富翁” 有多少写多少。这对公司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认缴资金无法到位而影响融资进程。

    4、注册资本中不可设置不切实际价值的非货币资产出资

    有的创业者会自己琢磨或者听取某些专家的意见,在注册资本中设置自己的持有的某些非货币资产出资,例如著作权、专利权等。认为加大点资产评估值在不掏钱的情况下占有较大比例股份挺合适。但是从实际出发,个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分解动作是个人转让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所以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导致这些非货币资产入账后变成公司资产,正常的话需要分期折旧摊销,变成了公司的成本费用,直接了增加了公司会计报表盈利的负担。
  •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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