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者出院后,伤者的延误费、营养费和护理费应遵循何种赔偿原则。如果不构成残疾,一般赔偿期是多久?有精神损失费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8-17 22:3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 护理费的赔偿期限是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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