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没有关于2017年事实婚姻的说法?如果你不上法庭解除同居关系,你就不能再婚吗?

2022-08-18 08: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居的时间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 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不算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若是前一种情况,没有结束事实婚姻状态再婚,构成重婚;若是后一种情况,再婚合法
  • 《婚姻法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故此,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您可以参照以上条文理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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