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今年16岁,和人打架,对方先开始,我的朋友用刀伤了人,脾脏被切除了,医疗费用接近4万(受害者户籍在农村,18岁,上高中。)这构成了多少重伤残?之后,我的朋友自首了。可以判缓刑吗?赔偿别人多少钱?请详细回答。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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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致人轻伤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刑法》规定的其他判处缓刑的条件,则可以判处缓刑,反之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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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取得对方的了解,投案自首,可以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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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要根据案情确定量刑的幅度。
民事赔偿,建议你先申请上擦鉴定,以便计算具体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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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