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9月,签订了餐饮特许经营合同。由于特殊原因,商店没有开门。去年11月,该公司申请退出特许经营权,并一直在与另一方谈判。现在强烈要求它退出特许经营权。签订合同时,已支付特许经营费、管理费、品牌使用费等。签署的合同是,特许经营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退还。现在,另一方说,如果它想退出特许经营权,所有已支付的费用都不能退还,也许我们还得支付。现在问一下,如果商店不开门,可以退还多少钱?

2022-08-18 1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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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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