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国企工程部经理让我在工地工作。如果我不付钱呢?

2022-08-19 05:2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有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多久了?如果单位在你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时间为标准,未满1年的,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一年以上的,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同时,支付你双倍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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