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今年54岁,已从原单位退休,社会保障由原单位支付,然后返回新单位,今年8月在新单位死亡,新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约50万元(由单位赔偿,非工伤保险)。我想问一下是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赔偿或应得的金额。

2022-08-19 07:37: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对劳动者不能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过错,则一般不会被要求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仍然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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