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超市工作了一个多月。有些东西已经过期了。商店经理说这些商品是自己买的。没有售后服务。我必须付钱吗?这合法吗?我应该付钱吗?

2022-08-19 08:1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是全方位的。消费者既可以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也可以就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是否合理等合理性问题提出意见
  • 超市收银员收到假币,如果是收银员自身存在过失导致的,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