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月发生车祸??被一货车追尾??交警处理??对方全责??货车有保险??但是保险是河南的??不能直接赔付到江苏这边的4s店??现在被保险人也不愿意配合??一直往后拖??车已经修好了??我该怎么办

2019-04-10 20:0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被对方追尾,对方全责,对方却不赔偿。另一方拒绝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 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但是不愿意赔偿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调解来解决。

    第一,机动车追尾,必须报交警和保险公司,报警可以定责,交警会立案,会负责处理。一般情况对方保险公司会积极赔偿的,不然自己一方保险就要赔偿,保险公司之间不会出现拒赔这样的问题。

    第二是找交警,对方不赔偿,交警不能结案,交警也有责任,他会给你进行调解,如果实在不行,他会让你去法院起诉。
  • 追尾方一般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发生车祸后,索赔: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