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后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不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是否违法?

其它
2022-08-19 18:2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存在不认罪、有较大争议等情形,就应当适用普通程序,需要充分质证、认证
  •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有法律规定的
  •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