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也我奶奶于2003年去世,父亲于2012年去世,爷爷于今年4月30日去世,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按照代为继承法规定,我可以替我父亲继承遗产,那么我想问一下您。我和我叔叔是平均分配,还是我的继承份额要比我叔叔的少?比例是多少?谢谢

2019-04-10 23:2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1、爷爷奶奶已立遗嘱,且遗嘱有效,遗嘱内容为遗产由孙子继承。
    2、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死亡,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在法律上称为代位继承。
    3、爷爷奶奶死亡后,在爷爷奶奶遗产继承分割之前,孙子的父亲又死亡的,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在法律上称为转继承。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但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鼓励尊重、赡养老人的立法宗旨考虑,对此原则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体如下: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不平等:  
    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  
    二、以下情形出现时,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  
    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此外,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