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员工于9月23日休产假,10月8日分娩。我们公司于10月10日支付了9月份的工资。孕妇的实际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我如何支付员工128天产假的工资?当员工休完产假回来时,我可以一起支付吗

2022-08-20 13:3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休产假是全额发放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视是否购买生育保险情况而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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