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餐饮工人。法定的8小时不是吗?我们的商店经理规定每天9小时,每周值班一到两次,即11小时。没有加班费。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2022-08-20 13: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过8小时的按照加班小时工资乘以超过的小时数再乘以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额300%支付工资报酬。
    工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 如有必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索要加班费必须要取证。 市劳动部门提醒,按规定,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另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 针对不少市民索要加班费无果的现象,市劳动部门提醒,市民若想领被克扣的加班费,首先要有维权意识,其次是必须取证。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如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如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的,还要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尽可能多的考勤表。
    在主张权益时可以以此为证,同时结合其他证据,如人证、录音等,作为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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