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婚前欠5万英镑。离婚时,夫妻双方是否应共同承担债务

离婚
2022-08-20 14:1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则双方都具有承担债务的责任,如果一方债务无法清偿时,由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完后,再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通常不能发现隐藏的债务,故此在离婚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债权人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履行该没有约定的债务时,可以签署离婚债务类型的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