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6年,农村土地承包。当时祖母的户口在舅舅家,土地由舅舅耕种。2000年,我祖母去世了。现在政府已经支付了征地补偿金。赔偿金应该如何分配

2022-08-21 06:4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应得收益可以继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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