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和她在一起有几年了,对家人是在外打工,在外吃往都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且双方都有家庭孩子,头疼的事一到年底她就打电话骚扰我,他的立场让我寒心,叫他跟我离婚他不答应我说去法院起诉他说他也不会到场,我跟孩子该咋办

离婚
2019-04-11 06:3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不存在过错,如家暴虐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财产和债务将平均分配。子女一般情况下一人一个。
  • 关于离婚孩子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 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6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付债务等;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付其他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 【1】不再法院进行的婚姻家庭调解案件无果后,可以马上去法院起诉。
    【2】去法院起诉,要写好起诉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
    要写好被告姓名,及其被告的地址,电话。
    【3】一般去被告所在辖区法院起诉被告。
    【4】婚姻家庭案件,如果不涉及财产按件数收费,每件50元诉讼费,
    先由原告交。
    【5】如果涉及财产,按要求的标底金额收费。
    【6】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
    如果涉及到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