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真实情况是我主责,交警让我认全责,事后伤者过份要求,我能否要求从新认定交通责任?谢谢!

2019-04-11 07:2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的责任的确定通常情况下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 。
  • 机动车和行人相碰,99%交警会认定机动车
    的全责。
    一、未保持安全距离,否则不会来不及刹车;
    二、机动车有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但是行人一般没有保险,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弱势群体角度来说,判机动车权责无可厚非。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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