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我付了1万元定金买了一套房子。据说我付钱时,女售货员可以给老板打折。收据上没有“押金”和“押金”两个字。现在的价格并不理想。我能退款吗?

2022-08-21 13: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 如果是交付定金之后违约,则收受定金的一方是有权不退定金的,而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在返还定金时,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据的话,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交付了定金,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 购房定金一般不会退回,但如果是接收定金一方违约,那么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选定了房子之后,会跟开发商签订一个购房定金合同,缴纳一定数额定金,等到签购房合同时,要缴纳首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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