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7日,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以下内容由双方共同签署。这份合同有效吗?

2022-08-21 17:0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租住房屋6个月,未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是有效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为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即使是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 这实际上是对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的一个问题。对于此问题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转租合同生效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在租赁期间内;
    2、经出租人同意。此处的出租人同意可以是在原租赁合同中加以约定,也可以是在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后,出租人事后进行追认。等等
  • 认定租赁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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