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装饰了商店,找了一个木匠干活。木匠私下里找了一个杂工帮他。在施工过程中,工人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下来,脚后跟受伤。我需要负责人吗?

工伤索赔
2022-08-21 19:0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雇用工人安装防盗窗的工程承揽人不具备用工资质,房主就应当与雇佣工人的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安装防盗窗的是工程承揽人本人且有施工资质的,房主不承担法律责任。该事件的关键点在于区分房主与工人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 工地上工人受伤由雇主、工程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负责。根据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 "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第三人造成的受伤情况,则需要第三人或者劳务工作方承担。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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