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已经办委托公证了,以后房产证下来过户还需要卖方签字吗?

公证
2019-04-11 08:3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过户住房,当然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如果是过户需要委托需要公证,如果起诉打官司不需要公证 关于办理不动产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草稿)为了规范不动产委托书公证程序,保证办证质量,维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就办理不动产委托书公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不动产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委托人为委托他人代为处置不动产的单方授权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活动。
    二、委托人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动产所在地或委托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公证应由委托人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能由他人代理。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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