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我的职位是仓库管理。入职时,工资按每月工作22天8小时计算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我通常加班14元1小时,周六周日2O人民币1小时计算,基本工资2030。进入公司后,我觉得我的工作不令人满意。我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辞职。结算工资时,公司每小时10元结算给我。合理吗

2022-08-21 19:50: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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