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们原企业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另一家企业,并将现有企业的员工移交给被接管企业,原企业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其它
2022-08-22 09: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等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等等

  • 1、如果外资收购企业后,将原企业的职工工龄与新成立的企业合并连续计算的,则原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收购后新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职工在原企业的工龄的,则应按劳动者在原企业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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