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公司于去年10月19日在上海徐汇区XX加入该公司。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给我劳动合同。该公司一直表示将支付社会保险费,但至今仍未支付。我的工作是主管。现在我怀孕两个月了。公司说我不适合当主管。上面说我经常得请病假。没有管理。现在它要求我降职为服务员。每天工作12小时的工资也应该降低。如果我想请病假,根据服务员的工资计算病假工资也是一样的。我想问一下,这一切是否符合劳动法?我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2-08-22 12:3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