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该公司面临破产,许多员工离职并通过法律程序起诉。2017年1月,听说银行明天将提起诉讼,因此公司面临破产,公司还欠我们员工几个月的工资。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向首先通过法律程序的员工支付报酬,还是向首先通过法律程序的员工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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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法律程序的具体步骤是:
1、破产申请;
2、立案审查;
3、案件受理;
4、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组成债权人会议;
6、破产和解;
7、破产宣告;
8、组建清算组;
9、破产财产分配;
10、清算终结;
11、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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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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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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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