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户口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办理
离婚登记之时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就已经解除,并不会因为户口未迁出而对婚姻关系有任何改变。同样,如果只是迁出户口,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也不能意味着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因此,离婚后,只要对方同意,可以不将户口迁出,保留原状态。一方户口不迁走对另一方再嫁、
房产买卖也并没有影响。但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判决书、调解书有要求或者对方不同意,则必须迁出。
若是离婚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可以迁回
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另立门户,如果离婚后再婚,还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