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室盗窃手机,市场价值5000,后当天马上自己自首并切交还手机给失主。请问这样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4-11 10:26: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向法院提起刑事附民事诉讼。
    请求赔偿因受到惊吓就医的相关费用,包括以下几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营养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 次会议通过 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 〔2000〕47号公布 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依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是未成年不满16周岁,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而16周岁以上,因全国各地的盗窃罪的起刑点都不一样,所以具体因数额定,此外如果不构成刑事处罚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家长长期不教育则,可由政府收容管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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