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驾被查,检查院认定情节轻微作不决定起诉,交警部门吊销了驾照,五年不能考,有什么方法可以提前,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4-11 10:5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驾驶证吊销和注销的区别说明如下:
      
    一、吊销驾驶证是一种行政处罚。注销驾驶证是属于证件管理措施。两者产生效果是一致的,但是使用范围不同。
      
    二、吊销驾驶证适用范围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注销驾驶证是指驾驶证持有者,有存在不适合相应准驾资格情形,注销其驾驶资格。
    吊销范围:
    1、将机动车将无证人员驾驶;
    2、连续两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
    3、驾驶改装,拼装,报废车辆;
    4、交通肇事逃逸。
    5、构成交通交通肇事罪。 注销范围: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 认定酒驾醉驾的唯一证据是吹气检测或抽血化验的结果。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第八条【呼气酒精测试】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的,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酒精测试应当打印书面测试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书面测试结上注明。
    第九条【抽血条件】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抽取血样,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
    (二)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
    (三)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四)发生交通事故的。
  • 根据:

    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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