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现在19岁了。在他不到14岁的时候,他曾经有一个好朋友可以一起玩,但这个人已经16岁了。他们去叔叔家玩(没有血缘关系),晚上我喝了一杯。我朋友的朋友,16岁的男孩,向叔叔借了500元,但男孩和叔叔要求我朋友写借条,因为我朋友年轻时也喝酒,什么都不知道。现在,舅舅拿着一张借条来还钱。我的朋友该怎么办?他有义务还钱吗?紧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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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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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索要借条原件或者找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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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未成年借钱不还的,可以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
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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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