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在分期付款上骗了我。最后,店主没有给我手机。他把它给了别人,到期时向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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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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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手机属于
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无力还款的,根据尚欠到期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卖方可起诉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买受人不会被通缉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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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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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