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XX社区。自2007年底以来,我们的社区已被拆除。因为条件还没有达成一致,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搬迁(拆迁办公室在此期间没有与我们交谈)。最近,重新安置又开始了。拆迁办公室的人说,目前的政策是按照2007年的房价进行协商,可以分配一套拆迁安置房。如果2007年的房价被接受,拆迁安置房可以以每平方米4300~4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我们。问题是,目前的房价是07年的两倍多,所以我们需要减少80多万。这合理吗?这符合拆迁政策吗?如果我不接受07价格政策(按市场价格要求赔偿),我可以购买拆迁安置房吗?拆迁安置房的价格上涨了很多吗?非常感谢。

2022-08-23 15:3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