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我是在今年1月30日离开公司的,但老板让我在2月3日回去计算临时工的工资。我回到了2月3日。2月5日晚上,我回去处理这件事,因为几名员工的账目有误。直到2月20日,他让我回去处理明年1月的薪水。长期工作我说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没有回来~。。。然后在3月4日来找我。。。他在QQ上要求我澄清质量控制部门的工资,说只有我和质量控制部门的工资没有支付。。。当时,我没有选择回去。。。他说如果他不回去就不会给我钱,这意味着。。。4月1日之前还没有付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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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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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