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食堂外包,以前周六上班没有按加班费给我,可以补偿以前的加班费,国家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我每天12小时,4小时加班吗?加班费能补偿吗?

2022-08-23 20: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 对于平时加班是否可以以调休的形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如果是在周末安排加班的话,日后又进行了调休的,则此时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但如果是平时安排加班的话,在进行了调休之后,也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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