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已经离婚一年多了,仍然不给孩子抚养费。我们打电话是为了索取。我们总是说没有借口。我一个人负担不起我孩子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8-23 22: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一个孩子,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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