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后来房子翻建后有了张住房建设许可证,现在想要把土地使用证挂失补办,那翻建后的住房建设许可证还有用嘛?

2019-04-11 13:3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土地使用证丢失后补办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 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给的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
    土地使用证是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
    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