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我于1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有广告宣传单明确说明某个房间半面积赠送(现有留存),但现在办房产证,却要求补交赠送面积的钱,是否合理?

2019-04-11 14:5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 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 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 如果当初不是明确表示赠与,可以要回。这个要具体分析,律师是可以会见的,生活费以及衣服这些是当然是可以的,涉嫌刑事犯罪,建议赶紧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采取相关措施比如取保候审等维护当事人利益。
    财物一般是家属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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