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20万,没有偿还能力,家里有一套住房,但是大概还欠银行33万,房子价值也就50来万。90平米。但是他把房产证又抵押公证给另外一个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0万元,现在房产证也拿不到手,电话把我拉黑,短信不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我想问,如果我起诉,能不能把房子过户给我,然后银行贷款转让在我名下,由我来偿还银行贷款,我一次性也拿不出来30多万还银行,我钱全部借给他了。全部有借条。请问我这样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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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按揭中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不需要公证,按揭贷款中介房子过户方法如下:
买卖双方签订贷款
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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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钱不还,银行经过多次催缴后不归还的,会起诉到法院,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你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当然,你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那就会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禁止你高消费,等到你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银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积极主动还款是解决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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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使权利,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结婚证等
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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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需要买方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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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