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被2合伙人骗了32700元,报案时警察说,人可以抓到,但是钱要我起诉诈骗犯,才弄得回家?是这样的吗?警察不是可以追回脏乱款吗?如果我要起诉诈骗犯,请律师是怎么样的消费?
-
你好,起诉
诈骗罪要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被诈骗金额在5000和1万之间符合立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代表国家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至于被诈骗财物能否追回,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很清楚,已经追回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案件判决生效后,判决书就是被害人将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有效法律文书。
一、刑事案件,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
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对合伙诈骗罪起诉后的责任认定:
1、共同犯罪原则上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五人共同诈骗,骗取五万元,即使每人分赃一万元,但在量刑时按照每人诈骗五万元进行处罚。
2、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