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1号凌晨我方下班开么托车配带头规有驾驶证正常行驶,拐弯时与另一名么托车相撞,对方是个16岁男孩,无牌无证,当时我方没有证人,对方一群人,有酒味,一口咬定我方逆行,但我方家在前方,如逆行就离家更远了,我方说是对方逆行,且本人事后去过现场,有痕迹的正是我方正常行驶的车道,当时由于双方都伤得很重,当晚就抽了血,过了24天才出验血结果,双方并未验到有酒精,后来才知道原来血放在交警中队冰箱了放了三天未送检,车报告我方车辆正常,对方前掣异常,我方病人喉咙喷血,膝盖粉碎性骨性,住院至下月3号才出院,大概用了3万住院费,对方也是膝盖受伤,听说买了二块骨加住院费共60万,到今天为止判决书仍未出,请问正常情况下如何判?最坏打算是什么,我方要赔钱?

2018-08-01 09:0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无证驾驶是存在过错的,至于双方的过错大小一般依据事故认定书确定;
    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
    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大体由五方面决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交通法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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