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案,轻伤一级,已经赔偿受害者,拿到谅解书,同案犯被抓,警方要求继续赔偿受害者,受害者已经离开本省,这合法吗?

2019-04-11 19:0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人财产。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轻伤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先等病情稳定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害人的法律责任:若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定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导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综上,所述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大。
  • 【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由此可以看出,如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取得谅解只是从轻处理的一个方面,如果没有谅解的,但已经赔偿或认罪诲罪态度好的,也可以从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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