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中欺诈的钱怎么要回?男方是湖南人,单身,女方是河北邢台临西XX人,离异,有小孩,男追的女方,在相处中女方,相处过程中有本着结婚过日子为目的,同居,女方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男方挣钱养。女方说媒安全感,拿着男方工资卡,男方要回过一次,但女方又要回去了。相处上个月女方带小孩会老家后,就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然后女方各种断联系,并半个月内许了人家,收取定金彩礼后准备10月6日结婚。男方10月4日找到女方家庭后才知道女方已经准备结婚。1、相处过程中,女方以多种理由找男方要钱,男的不想给,但碍于情面,还是给了,前后加起来转账现金超过1万块。没有借条,这个钱算借钱吗?要怎么才能拿回来?2、相处过程中,女方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男方向男方母亲借了1万元,这个钱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借条,男方有转账凭证。这个钱要的回来吗?怎么要?3、女方提出分手后,一直到10月3日,也就是结婚前第三天,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了卡里所有的钱,这个钱可以算盗窃吗?怎么要回?现在准备报警。

2019-04-11 20:2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样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只有一张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特别是在借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多数“债主”都无法讨回借款。那是为什么呢?
      因为仅凭一张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关系的存在,仅仅以借条来证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实。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无效的。
      通常,法官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出借方对双方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以及款项交付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而借款人则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所以,出借人必须说明款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对于大额的借款,比如说上百万元的借款,一般要求有相应的转账记录,而且,转账记录要与借条相吻合。
      如果仅仅提供借条,而没有提供支付凭证的,法院就要根据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还有交易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在债主未能举证证明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持巨额借条起诉讨债,就得不到法院判决支持。
  • 如果是货款的话,没有合同没关系,你要有对方签字的送货单,或者有欠条,否则你无法证明对方收到你的货,也没办法证明货款究竟是多少钱;如果是借钱给对方,要有借条,没有借条给现金的话,也没办法证明对方拿到钱了,因此,民间借贷一定要银行转账,留下凭证。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
    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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