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个小孩.女儿两周岁判我,儿子7周岁判给男方,现在因为男方在外面亏账太多,无暇顾及小孩.所以两个小孩都是我在抚养和照顾,现在我想把儿子的抚养权争取过来,儿子也不愿意和男方生活,儿子只想和我一起生活。这种情况我的胜算大吗,男方无经济基础,外面欠账很多,爱玩,没时间照顾儿子,我是个体经营,有时间和能力抚养两个小孩。

2019-04-11 20:4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 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 争取子女抚养权尽量证明以下内容;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 如果男方有家庭暴力能否得到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分析: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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