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问。合同规定,我租赁的库房租金为9万元,从2015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4日,租金将在2015年2月10日前支付。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4日,租金9万元整,2016年2月10日前支付。每延迟支付租金一天,甲方应额外支付500元的赔偿金。乙方中途违约的,租金违约金不予退还。我付了两万元定金。现在房子快要到期了。我不租。我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房东没有退款。他说他违反了合同,应该在2016年2月将房子还给他。事实上,我早在2016年2月2日就给房东打了电话,说房子到期时不会出租。我想知道,我能拿回两万的押金吗?

2022-11-28 20:44: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