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对我嫂子没感情,出轨了,要和嫂子离婚,女方不同意,要求对方给2万就签字离婚。我哥没有存款,钱都在女方那,也打算放弃财产净身出户,想起诉离婚。他没钱,净身出户后他需要额外拿钱给嫂子赔偿吗?

离婚
2019-04-11 21:0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感情确已破裂,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
    2、是否有证据(例如居住证等)可以证明男方近一年在广州居住?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在广州诉讼;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只能到江西诉讼。
    3、起诉离婚,只要坚持都可以离,只是时间的长短问题。而且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可以调解离婚。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按照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律师费。
    5、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这种情况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除非法院找不到男方需要公告。
    6、处理过程中的费用主要是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大概是150-300元左右。
    7、需要准备的材料:女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8、结婚时间短、没有子女,法院判决离婚的机会比较大。
  • 关于离婚的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如果第一次不判离,可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 您好,立案之后,法院的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如果第一次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是不会判离,须等到这个判决生效之后过6个月,再起诉一次,一般到了第二次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概率就很大了。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需要证明对方有家暴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样的婚姻过错。家暴需要提供的证据是身上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与他人同居一般需要提供与他人一同进入一个小区住宅的照片或者视频、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