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书中没有营养费或精神损害赔偿。能否要求法院将2.95万元的医疗预付款作为索赔进行结算?受伤构成10级残疾

2022-08-27 12:1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申请鉴定确定具体
  • 你好,以鉴定结果为准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但是,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