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两辆摩托车相撞,都是无证驾驶的,一个死了一个是外伤,中队已经介入调查,死者还在住院的时候外伤的那个给了一万的医疗费,事故已经发生一个多月了,人死了也快一个月了,可是中队都没有判是谁的责任,我想问一下那个没事的有责任吗?有多少责任?

2018-08-01 09:2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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