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2018年8月6日加入一家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然而,在2019年1月,我发现我已经怀孕一个月了。3月25日,领导让我在月底离开,没有任何补偿。当时,我不知道赔偿的事。我被领导骗了,签署了一份自愿辞职书。后来,我明白了运气是不容忽视的。如果我被解雇,也应该有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还没走呢。

2022-08-27 21: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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