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俩结婚证是生了孩子补办的,现在要离婚,但是在男方那边办离婚,民政处说要计划生育证明,还有罚款,为什么?

离婚
2019-04-12 01:1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材料
    (一)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二)全家户口本;
    (三)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四)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五)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六)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七)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劳动者打计划生育证明才能领到经济补偿金,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